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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站私划网状线“清障”

日期:2008-01-08    来源:半岛都市报



 







    半岛网1月5日讯(记者 刘纯来)由于加油站的进出口位置经常被一些出租车辆占用,李沧一加油站无奈施划网状线来阻止乱停车。记者采访了解到,一些单位为禁止乱停车,私自施划网状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需要施划网状线的单位首先应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。



    今天上午,记者在李沧区重庆中路旁边的“公路加油站”看到,加油站进出口处停满用来出租的微型面包车、摩托车及三轮车,而停靠处的路面上到处是黄格子线,加油站里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车辆多是没有营运手续的黑出租车,由于许多过往的客车比较愿意停留在加油站,客源多,拉客也比较方便,因此每天都有20余辆黑出租在此停靠揽活,经常堵住加油站进出口。运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曾前来清理过,可执法人员一走,这些车辆又返了回来。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也曾经撵过多次,可这些黑出租就是不走。为此,加油站自己找人在进出口位置划上了网状线,来阻止乱停车。

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由于堵住加油站的车辆多数是违法黑出租车,加油站可以让运管部门执法人员前去查处清理。另外,如果营运车辆堵住加油站门口,加油站可以以扰乱经营秩序为由向公安部门报警。同时,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有明确规定,加油站、公交车站等旁边禁止停放车辆。



    李沧交警四流中队的中队长姜天顺在实地查看后告诉记者,交警部门没有为其施划网状线,那些网状线是无效的,在网状线里停车不算是违法停车。



    记者采访了解到,一些市场或单位为了行车方便,在自己单位门前施划了不少网状线,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,自己施划的网状线没有经过审批,不能算是网状线!同时,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交警部门许可不允许涂改(包括施划)、移动交通标识及设施,违反者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。



    市公安交警支队设施处鲁青埔处长告诉记者,只要一些单位处在路口处,进出车辆多且容易堵路,可向辖区交警部门提出施划网状线的要求。
发布时间:2008-01-08 08:45:42  被阅览数:1288  [关闭窗口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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